春节假期已经结束,在全国人民阻击抗疫的过程中,企业按照******要求,在允许复工复产的情况下,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延迟企业复工、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》(吉政办明电【2020】3号)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企业于2月26 日向有关部门申请于3月4日进行复工生产。
在企业复工之际,制定了《疫情防疫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疫情处置应急预案》、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存续期间安全生产承诺书》执行,全体员工入厂前需提交上班申请,企业对入厂员工进行测量体温消毒合格后方可进入厂区,同时企业每天对办公楼进行消毒、通风处理。在工作中,尽量减少接触,对于部分员工采取弹性办公。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。要做好疫情监测、排查、预警等工作,切实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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